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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银行卡“黑产”盯上在校大学生
2024-04-11 10:34:33 字号:

警惕!银行卡“黑产”盯上在校大学生

只用出借个人银行卡,轻轻松松获利上百元,面对这样的诱惑,部分涉世未深的在校学生立场摇摆。4月8日,岳阳楼公安分局岳阳楼派出所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嫌疑人两名。

“想不想赚钱?”2023年底的一天,正在台球厅玩的张某认识了这样一位声称可以带他赚钱的新朋友魏某。据魏某介绍,只要张某提供自己的银行卡转账,即可从中获取“好处费”。尽管张某心知肚明魏某所言的赚钱方法并非正当途径,但是依旧抱着侥幸心理将银行卡交给了魏某。

随着第一笔“好处费”到账,张某也尝到了“轻松搞钱”的甜头。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张某将目光盯上了在校同学。起初,因为平日有接受过相关宣传,办卡时银行也会进行特别提示,同学们对张某提出的出借银行卡“赚钱方式”很是警惕。尔后,因为其中一名同学防线松懈,将卡交给张某后顺利获利,一时也没有出事,大家渐渐放松了警惕。直到今年4月份东窗事发,魏某、张某被警方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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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魏某、张某二人自2023年年底以来,长期在校内介绍学生出借、出售银行卡为网络犯罪进行资金结算,累计出借、出售银行卡共计14张,非法获利近万元。目前,魏某、张某二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解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

用别人的“卡”,骗别人的钱,洗别人的钱——这是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新特征。银行卡、电话卡是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工具,但“办卡实名制”给犯罪分子套上了一道枷锁,用自己的卡从事犯罪活动无异于自报家门、自投罗网。犯罪分子只能走借“卡”生蛋的路,大学生等青少年群体涉世未深,很容易被身边的犯罪分子盯上,被“兼职”“低成本,高收入”“赚快钱”“帮忙”“零风险”等话术欺骗、利诱,被引入“帮信罪”的坑。

警方提示,为蝇头小利铤而走险,背上刑责,实不可取。请大家切记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也不要购买!请注意保护好您的个人信息,如发现“两卡”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岳阳楼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沈纲 李娅

编辑:黄佳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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