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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楼”说法】第133期 非法行医罪 法条解析
2023-10-09 11:02:42 字号:

【“名楼”说法】第133期 非法行医罪 法条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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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方能知法、懂法、守法。【“名楼”说法】每日精选一条法条,邀您一起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与“法”同行,“典”亮生活,今日学习的内容为【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释 法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的情形: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2、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3、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4、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来源: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龚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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