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名楼”说法】第147期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 法条解析
2023-10-26 10:20:52 字号:

【“名楼”说法】第147期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 法条解析

内.png

学法,方能知法、懂法、守法。【“名楼”说法】每日精选一条法条,邀您一起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与“法”同行,“典”亮生活,今日学习的内容为【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释 法

“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是指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来源: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刘韬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