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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楼”说法】第42期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法条解析
2023-05-26 14:40:05 字号:

【“名楼”说法】第42期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法条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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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方能知法、懂法、守法。【“名楼”说法】每日精选一条法条,邀您一起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与“法”同行,“典”亮生活,今日学习的内容为【破坏自然保护地罪】。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释 法

自然保护地是由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

来源:岳阳楼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黄佳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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