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法,方能知法、懂法、守法。【“名楼”说法】每日精选一条法条,邀您一起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与“法”同行,“典”亮生活,今日学习的内容为【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释 法
交通工具:关涉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电瓶机动车、缆车也应包含在“电车”中。
来源: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周可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