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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楼”说法】第79期 物权公示原则 法条解析
2023-07-19 17:01:00 字号:

【“名楼”说法】第79期 物权公示原则 法条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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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方能知法、懂法、守法。【“名楼”说法】每日精选一条法条,邀您一起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与“法”同行,“典”亮生活,今日学习的内容为【物权公示原则】。


【物权公示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释 法

物权公示,是指在物权变动时,必须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


来源: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周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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