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王司法所主导,邀请派出所、街道平安法制办、社区共同调解一起因离婚后亲子沟通受阻引发的婚姻家庭矛盾。

陈某和李某于2025年12月协议离婚。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全部财产归女方李某所有,两名未成年子女由李某抚养,陈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不再承担后续费用。离婚后,陈某多次拨打孩子电话,却遭到孩子拒接,父子之间长期缺少交流,亲子关系日渐疏远。陈某认为是李某从中教唆孩子,刻意离间父子感情,阻碍自己行使探望的权利。随着双方矛盾不断发酵,加之陈某近期自身经济压力增大,称当初支付的抚养费属于外借款项,要求李某返还部分转账资金,遭到李某拒绝。双方对立情绪爆发,多次发生言语冲突,纠纷一触即发。
司法所受理该纠纷后,第一时间开启家事纠纷“背靠背”分步调解模式。调解员先单独接待男方,耐心倾听其内心委屈与诉求。随后调解员向双方释明《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探望权是父母的法定权利,直接抚养一方不得无故阻拦;同时解读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告知男方,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对双方均具备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履行。
经过多轮情理交融的劝导与细致的法治宣讲,双方原本紧张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李某当场作出承诺,今后不再阻拦陈某与孩子正常联系及行使探望权利,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修复父子之间的情感纽带;陈某也平复了情绪,不再坚持当场要求返还款项。
在父母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调解员将两名未成年孩子请到现场。针对兄弟俩的心理创伤与抵触情绪,调解员以温和的语气引导他们体会父亲的牵挂与爱意,逐步放下对父亲的排斥心理。
调解现场,陈某与两个儿子互加微信,冰封许久的父子关系终于破冰,重新建起亲子沟通的桥梁。最终,双方正式签订调解协议,这起牵扯法理与亲情的家庭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一审:龚卓
二审:花江柳
三审:尹萍
来源:岳阳楼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任灿煌
编辑: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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