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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办民政办开始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2013-12-17 15:11:34 字号:

  2013年12月13日起,东茅岭街道民政办积极贯彻落实市、区民政局关于退伍义务兵家庭优抚金发放政策。此次发放对象为2010年至2012年退伍义务兵:需持本人《退役证》、身份证,如父母代领需携带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和发放对象《退役证》、身份证,同时上交复印件,到东茅岭街道办事处二楼大厅领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截止目前为辖区范围内32位义务兵家庭发放第二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来源:东茅岭街道办事处

作者:余翔

编辑:付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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