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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调处一起斗殴事件
2013-11-06 14:37:06 字号:

  2013年11月4日下午,东茅岭街道司法所接到派出所电话,一起斗殴事件无法调处要求司法所参与协调,司法所接到电话立即赶到,原来是双方因做生意拉顾客产生肢体冲突。余某和李某均在大桥相邻两个门面做生意,因客源的问题,双方发生口角,随后升级肢体冲突,见形势不对,周边群众拨打110,在派出所协调几个小时不见成效,于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单独和当事人协调,但是双方不让步,都坚持自己的理由,由于双方在争执过程都相互都有些拉伤,都要求赔偿,司法所工作人员见此情况后摆明了态度:司法所来进行协调,是给当事人双方各退一步,因为当事人双方都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对他人已经构成了伤害,如果双方再协调不成,那么都要进拘留所,最后在司法所的努力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协商,余某向伤情较重的李某一次性赔偿2000元,作为此次事情的调解,双方不得再以此为由追究,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来源:东茅岭街道办事处

作者:余翔

编辑:付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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